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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水扁子女等4人疑涉?zhèn)巫C罪 將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

2009年06月03日 10:49 來源: 字號:       轉(zhuǎn)發(fā) 打印

  中國臺灣網(wǎng)6月3日消息 據(jù)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相關(guān)弊案,認(rèn)為陳水扁女兒陳幸妤、兒子陳致中、女婿趙建銘、前101董事長陳敏熏等人疑涉嫌偽證罪,今天上午將把4人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。

  臺特偵組發(fā)言人陳云南表示,陳幸妤、趙建銘、陳致中3人,因為在“公務(wù)機要費案”涉嫌做偽證,陳敏熏部分則是在“洗錢案”涉嫌偽證問題,今天都將移送臺北地檢署繼續(xù)偵辦。

  特偵組表示,由于該案件將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,因此是否對4名被告進(jìn)行強制處分,將由承辦的臺北地檢署視案件狀況決定。

  臺特偵組偵辦“公務(wù)機要費案”,偵辦期間,多次約談陳幸妤、趙建銘、陳致中等人,在臺“高檢署”查緝黑金行動中與特偵組偵辦“公務(wù)機要費案”期間,有多次供詞前后不一的狀況,臺特偵組與臺檢察主管部門負(fù)責(zé)人陳聰明在5月中旬開會后,決定將3人列為被告。

  此外,陳敏熏部分則是“洗錢案”在特偵組偵查期間,以證人身份傳喚陳敏熏協(xié)助調(diào)查“洗錢案”時,陳敏熏有供詞不一的狀況,疑似有涉犯偽證罪的問題,因此也將其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。(芮文輝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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