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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珠海、中山和江門簽約協調處理涉臺事務

2009年08月19日 15:12 來源: 字號:       轉發(fā) 打印

  新華網珠海8月19日電(記者魏蒙)廣東省珠海、中山、江門三市18日簽訂《珠中江對臺工作合作框架協議》,共同促進區(qū)域內臺資企業(yè)合理流動和產業(yè)升級,實現臺資企業(yè)組團式發(fā)展。三市將進一步加大對臺工作合作力度,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。

  據了解,協議分別對珠海、中山、江門三市在經濟、交流等五個領域的對臺合作作出了原則性規(guī)定。為了更好地協調涉臺突發(fā)事件,協議還提出建立涉臺突發(fā)事件處置及臺商投訴、臺胞救助協調機制。

  這份協議提出,三方將積極開展以共同弘揚中華文化為主線的文化交流,凸顯水鄉(xiāng)文化的交流特色,建立區(qū)域內多層次、寬領域的交流,擴大三市與臺灣民眾之間的往來,加深兩地民眾之間的了解。

  協議提出,三方將打出“歷史牌”,即發(fā)掘三市國民革命時期歷史資源,整合三市人文歷史文化資源,在體現各自特色和亮點的同時,借助各種有效平臺,形成文化傳播的合力。

  據不完全統(tǒng)計,目前三市共有2000多家臺資企業(y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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